以国内省会城市为中心,地级城市为主、中小城市为辅在全国各城市成立,总部设在香港、深圳设立公司。
一、加盟合作条件:
- 合作者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国内\国际业务操作的旅行社企业 (各地中旅优先)
- 合作者应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纳税人法定义务及社会责任,依法履行并服从行业协会《章程》的监督管理
- 合作者应符合协会《章程》及行业规约的资质资格,并积极全面参加相关资格考核培训
- 企业合作者需符合下列条件:
- 符合我国现行法律并依法取得具有旅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旅行社、航空公司、酒店集团等法人;
-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中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-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- 认同国旅新境界企业文化和企业经营理念;
二、加盟合作支持
将在全国用6位一体的推广模式:
- 传统推广:通过完善的会员卡体系进行全国推广;
- 网络推广:专业的网络推广团队,高密度的网络推广;
- 传媒推广:全国及地方媒体广告的支持;
- 联盟推广:全国各地合作加盟体系,结合地方旅行社的互动;
- 直销推广:多层次直销体系推广和已有数量众多的直销会员;
- 刊物推广:全国旅游杂志和《时代精英》杂志推广;
三、加盟合作流程
- 第一步:提出加盟申请,申请人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;
- 第二步:进行评估;
- 第三步:评估通过,国旅新境界提供合作相关建议;
- 第四步:签订加盟合作合同;
- 第五步:提出相关标准,并启动相应服务。